杭州对在居民楼内开饭店亮起“红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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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00 浙江在线 |
浙江日报讯记者从杭州市法制办了解到,《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杭州市的居民楼内开餐饮店将被禁止。该办法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与居住楼相邻接的楼层等区域和场所新设餐饮店。物业所有人或管理人不得将这类物业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兴办餐饮店。在距离居民住宅楼、医院、学校、疗养院、党政机关等建筑物集中区域15米范围内,新设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的服务项目也要严格控制。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见习记者 戴睿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