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总会开始接受民间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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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9:51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高金霞通讯员江秀文)昨日获悉,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在全市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活动。 《通知》指出,为切实做好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活动,搞好民间捐款接收管理工作,我市成立“淄博市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协调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和接收捐赠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慈善总会。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从即日起,各区县民政部门在每日14点前将当日接收捐赠情况报市协调办公室。此次捐赠活动由市慈善总会具体负责,除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的募捐活动外,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不得接收捐赠。捐赠活动要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搞行政命令或硬性摊派。捐赠以资金为主,一般不接收物资捐赠。 市慈善总会昨向社会公布捐赠热线:(0533)3181343(传真)、3187943,地址在张店区潘南西路4号,开户单位:淄博市慈善总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淄博市分行,账号:211001040034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