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其弟伤人后为他提供金钱等方面的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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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10:2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去年曝光的“山东济宁下跪副市长”李信一案曾经轰动一时。然而记者日前获悉,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不断向各级部门举报、最终导致李信被“双规”的举报者李玉春,却因涉嫌“窝藏罪”于昨天下午被送上山东省临邑县法院受审。 李玉春原本与李信合作开办公司,然而在后来的公司运作中,她发现李信先后将几百万来路不明的资金汇给公司然后再转走。李玉春从2003年2月便开始向山东省纪委、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2004年6月23日,李信被山东省有关方面“双规”。然而在此前一天,李玉春却被山东临邑警方以“包庇罪”逮捕。2005年1月5日,李玉春被送上法庭,罪名由当初的“包庇罪”变成了“窝藏罪”。 李玉春的二姐李玉芬说:“公诉方认为李玉春在我弟弟李登峰伤人后,为他提供金钱等方面的援助,并未报警或者带他自首,因此涉嫌‘窝藏罪’。” 李玉春弟弟一案与李信案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媒体曝光的李信“下跪照片”中有一张就是当着李登峰的面拍下的。此后李信及其亲信多次给李玉春、李登峰打电话,要他们“交出照片的底片”。后来李家多次接到恐吓电话,甚至遭到不明枪击。2003年10月下旬,不堪其扰的李登峰同意与对方见面,商量解决问题。但到了约定的地方后,却有5名陌生人上来挑衅,后又对其进行围攻。李登峰在打斗中将其中一人扎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3年12月8日,李登峰被正式逮捕,罪名是“故意杀人”。李登峰不服,提出上诉。截至目前,法院方面尚未就李登峰上诉作出最后判决。(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