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失火法人代表要担责(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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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18:29 法制晚报 | ||
今天上午9时,崇文公安分局和永外派出所在北京市文化商品批发市场前进行了一次消防演习,并对永外地区的文化商品批发市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 永外地区共有11个文化商品批发市场,是全市比较集中的文化商品批发地区。为了预防冬季火灾,崇文公安分局组织文化商品批发市场的消防队和天天家园小区的保安队进行了消防演习。 今天,崇文公安分局还分别和永外地区的43家重点单位、11家文化商品批发市场、42家文化娱乐级别的宾馆饭店的法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如果以后在这些单位发生了消防事故或治安案件,单位法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承担一定的责任。 作者:罗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