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电脑学校违法开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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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2:53 新晚报 |
本报讯(记者张宏岩)日前,本报对清滨路2号志和计算机学校对外提供上网服务一事进行报道后,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令进行整改。 据了解,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市文化、工商等多个部门对网吧集中清理整顿,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均被取缔。而一些电脑学校和信息中心,在没有网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下偷偷经营网吧,中小学生在这些学校和信息中心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就能上网,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工作人员曾多次查处这种打“擦边球”的电脑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