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青春”复仇“借刀”砍向情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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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3:03 现代快报 |
快报讯 (记者杉风)好了三年多的情夫不愿离婚,四川女子盛某怀恨在心,找人将其砍伤,昨日被南京检方提起公诉。 现年32岁的盛某是四川人,五年前在老家离了婚后,到浦口区与他人合开了一家洗头房。 2001年4月,盛某结识了来店里洗头的有妇之夫林某,得知40岁的林某是附近某大型国企的工人,收入不错,家里有两套房子,便对林某格外殷勤,两人渐渐地便有了私情。据盛某说,林某三年来无数次表示过要与妻子离婚,然后与她结婚,让她“在南京度过幸福的下半生”。于是,盛某便一天天等、一月月盼,但林某始终没有离婚的迹象。 2004年4月,盛某实在沉不住气了,便问林某“到底还离不离婚”,林某的回答是:“我老婆不同意离婚,我们俩还是分手吧”。 盛某突然警醒,觉得林某这三年是以要与她结婚为幌子“白玩了我三年”,于是她提出要林某拿10万元赔偿她的“青春损失”,但林某却笑她是痴人说梦,理由是:“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离过婚的人,哪来的什么青春!”怒不可遏的盛某对林某由爱成了恨,她咬牙切齿地警告林某:“你等着。” 2004年8月12日晚,盛某将此事告诉了经常来店里洗头的河南籍打工人员陈某。陈某当即表示愿意“拔刀相助”,两人商量要给林某一点颜色看看。 第二天傍晚6时许,陈某按盛某的指点提前守在林某单位门外,待林某推着自行车刚走出厂门不远,陈某便拔出随身携带的菜刀对着他的后背猛砍,致林某后背被砍出三道十多厘米长的伤口,右肺叶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