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前旅游合同要看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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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3:03 现代快报 |
春节将至,很多市民都计划以旅游方式来度过7天假期。旅游前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签订旅游合同是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之一,但记者走访发现,不细看合同、口头商量好的事不白纸黑字地列入合同中等,都是目前南京市民出游前最容易忽视的地方。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旅游行业使用的旅游合同是由省旅游局和省工商局联合制定的,尽管该合同已经在很多方面考虑到了消费者的利益,但很多消费者仍然为图省事而不谨慎签订旅游合同,致使许多不诚信的旅行社钻了空子,甚至有不少市民与旅行社发生了纠纷,也不懂得拿着这份有效“依据”去维权。 因此,消费者应详细填写旅游合同,合同最后的“补充条款”一栏,应尽量填满。 快报记者陈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