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陈烟赞系坠落窒息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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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3:09 东南早报 |
马巷派出所大厅竟成灵堂追踪 死因调查答复会昨日举行家属:不服调查结论拒签尸检报告书 早报讯昨日,由厦门市政法委组织的陈烟赞死因调查答复会在翔安区马巷镇政府会议室举行。厦门市、翔安区两级政法委和检察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答复会,与会人员还有翔安区政府、马巷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当地村干部,翔安区人大代表及死者家属代表。厦门市检察院在答复会上称,死者陈烟赞系公安部网上通缉犯,在被公安机关抓捕过程中,从屋顶坠落窒息而死亡。不过,家属对此调查结论表示异议。 答复会于昨日上午9时30分开始。经厦门市政法委同意,死者家属派出10名代表参加了答复会,其中包括陈烟赞的妻子、子女、哥哥、母亲等亲属。 尸检结果无明显被打痕迹 厦门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答复会上指出,2004年12月3日,厦门市检察院接到死者家属的控诉后,当即组织调查组对该案进行调查。应死者家属要求,2004年12月16日,在三名家属见证下,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检察院方面的法医对陈烟赞的尸体进行检验。 厦门市检察院首先在答复会上通报了死者陈烟赞的尸检结果。据检察院的调查结论称,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检察院方面的法医最后认定,死者身上无明显被打痕迹。 尸检结果公布后,翔安区检察院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调查结论。调查结论指出,死者陈烟赞涉嫌故意伤害罪,系公安部网上通缉犯。2004年12月2日晚,公安机关发现陈烟赞的行踪后,随即组织干警进行追捕。据尸检结果和现场调查,检察院方面指出,陈烟赞是在被公安机关抓捕过程中,从屋顶坠落窒息死亡的。据检察院调查,公安机关在追捕过程中,没有殴打陈烟赞,完全依法行事。 据翔安区检察院方面称,接到死者家属的控诉后,检察院即向公安机关调取有关陈烟赞案件材料。同时,检察院还向当晚出警的120救护人员、同仁医院相关医生和护士进行调查取证,证明当时陈烟赞没有明显外伤。此外,检察院干警还走访了事发当地村民。据调查,事发当晚,当地村民并没有亲眼看到公安干警或其他人员殴打陈烟赞。 警方说法逃犯拒捕摔死 根据厦门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向媒体发出的电子邮件稿,警方认定陈烟赞系拒捕摔死,部分内容如下: 2004年12月3日凌晨零时许,马巷派出所和洪塘派出所6名民警和协警队员接群众举报,赶到同安区洪塘镇新霞村新厝后自然村其姘妇纪素华(39岁、丧偶)家追捕潜藏在此过夜的网上通缉犯陈烟赞,陈烟赞闻讯后即从纪的屋内窜至该住户屋顶,翻越三座瓦房逃窜,后追捕民警在第三座房子(纪黑皮的房子)发现陈烟赞趴在房前的污水沟内,遂将其抓获。后见陈烟赞呈昏迷状态。经报120后由急救车送至同民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陈烟赞于3日1时6分死亡。翔安分局立即将情况上报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区政法委,并按程序即刻联系同安、翔安两区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 翔安区检察院于12月3日早晨即对追捕陈烟赞的现场进行勘察,并及时询问现场周围群众。经对现场周围的群众方某等6人进行询问,没有发现公安干警有打人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窝藏陈犯的姘妇纪素华曾称看到陈烟赞从纪黑皮屋顶跌下后栽进房前水沟,并未看见有任何警察殴打陈烟赞。后又改口称陈烟赞在追捕过程中逃至屋顶,警察鸣枪,陈烟赞被抓获时,她看到警察有用竹杠、木棍殴打陈烟赞,因天太暗,具体情况看不清楚。检察机关认为纪素华所做陈述前后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其所做的打人的陈述得不到其他任何证据印证,且与尸检报告中未见有暴力击打所致的损伤的检验结果不相符,其陈述系虚假陈述,不足以采信。 死者家属拒签尸检报告书 在翔安区检察院公布调查结论后,家属当即表示不服。由于情绪比较激动,死者陈烟赞的妻子戴丽蓉曾几度晕迷过去。一些家属也对尸检报告提出质疑,现场秩序显得比较混乱。死者家属当即拿出拍下陈烟赞死后受伤情况的照片,他们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死者家属拒绝签字领取尸检报告书。(早报记者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