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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高中新课改试行方案披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8:06 扬子晚报

  昨天,苏州中学、常州中学和扬州中学聚首南师附中,四所名校就高中新课改进行每年一次的“四校交流”活动。省教育厅有关人士在交流活动中首次披露了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提出了今年秋季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的具体方案。据悉,该方案还将继续征求有关学校意见,以做出适当修改。

  三星级以上高中要开出所有选修模块

  根据国家新课程标准规定,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Ⅰ、选修Ⅱ组成。必修课程共8个领域,合计116个学分,所有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并作为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国家课程标准中规定的选修Ⅰ课程,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学校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选修Ⅱ课程模块,供学生选择。三星级以上重点中学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开设规定选修模块的100%%,其余学校应当至少能够开设80%%,并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为了保证学生有选择选修Ⅱ课程的余地,所有学校至少应当提供12学分的课程数供学生选择。

  学生可跨年级选课

  学校制定课程计划时,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指导学生选择课程时,先指导学生选择科目,后指导学生在科目内选择模块;应当允许学生选择科目或者模块后有调整性的重新选择。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选择权,不得指定科目、指定模块。

  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允许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加灵活的课程计划供学生选择。一个模块三年中可以重复开设,每个学科每学段可以开设几个必修、选修模块,部分必修课程可以跨时段选课。允许特殊原因的学生跨年级选课,也允许部分课程例如选修Ⅱ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跨年级安排。

  学校可为学生指定3年导师

  选课指导工作是新课程中落实学生课程选择权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实现人生设计、了解社会需求和升学后大学专业设置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当在选课指导工作中让学生了解目前学业、大学专业和社会职业需求,让学生知道自己在所选课程上的前期学习效果,便于学生及时调整,以期通过指导学生选课,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学校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学校要明确规定选课指导工作的工作程序,明确选课指导责任机构、责任人,发放选课指导手册,安排指导教师并让学生知道指导教师的联系方法。学校可以为学生在校三年指定导师,选择专业课程的时候,由专业指导教师向学生提供咨询,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试行在学生选课程的同时选择教师。

  行政班教学班并行

  为了保证学生选择课程,必然会打破行政班为主的授课方式,出现行政班、教学班并行的情况。多数必修课一般按照行政班安排课程;选修课则应当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班,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编排教学班级时,班级人数以班级平均生额(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是80%%)为准。行政班级职能不变,班主任对学生的管理以行政班为主,建议三年中年级的行政班和班主任基本不变;教学班由任课教师组织教学管理,教学班设班长配合教师管理。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由学校自己开发与实施。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每学年安排一周,社团活动建议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建立小组,学校要认真组织、检查,并争取社区的最大配合。学校应该将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的方案告知家长,争取家长的配合。

  对学生采取学籍学分管理

  学校应成立课程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共同参与上述课程设置和管理工作。校长是学校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监督和评估课程实施过程,发布学校课程质量信息。对学生则采取学籍学业学分成绩管理,学生完成模块教学与测试、补考合格后,应当计算学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根据学生活动记录计算学分。每18学时学习合格为1学分,每36学时学习合格为2学分。未能在学习中获得学分的学生,允许重修或补考。所有学生在校期间应当使用统一的学籍管理号,便于选择不同课程后的学籍管理、学生学习记录、查询。模块教学后进行的考核、成绩登记、成绩统计、学分认定,都应当反映出领域、学科、模块等信息。学校应当记录学生在学校的所有修习课程和获得的学分。学生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是,获得144学分,其中包括必须每学年每个领域有学分,完成116个必修学分,至少6个选修Ⅱ学分,必须完成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每年参加社会实践共6学分。学生在学校有其它良好的成长记录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学分认定权在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对学校学分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

  每学期封存学生发展状况

  为了保证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落实,学校应当每学期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学校课程计划、课程表、任课教师与授课教室安排表;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课程结构与门类、实施与评价的建议以及保障措施等,不经过审议不得实施。为了了解学生学分获得情况,学校应当每学期保存学生在每个领域获得的学分,备查;为了体现新课程“重过程”的教育教学评价要求,也为了尝试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需求,学校应当每学期封存学生的个人发展状况,例如担任学校、年级、班级干部的情况,参与学校活动情况、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记录(项目、教师评价)等。本报记者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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