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包装“迷人眼” 工商提醒:装潢仿造可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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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8:15 水母网 |
水母网1月8日讯春节临近,酒类市场骤然升温。本报近日却接到市民反映,许多酒品外包装与名酒大打“擦边球”,让消费者不知所云。 家住南山路的王先生反映,日前他从某超市购买一箱“青岛啤酒”,开箱时却发现并非产自青岛的正宗“青岛啤酒”,而是青岛啤酒秦皇岛某公司生产。王先生说,对于不喝酒的市民,很难区分出两者之间的差别。记者来到市区部分小商店采访发现,仅外包装标注“青岛啤酒”和“青岛国际啤酒节”字样的啤酒就多达近10种,其中有的为青岛啤酒集团兼并后的外地啤酒厂家生产,有的则是一些根本与“青岛啤酒”不沾边的啤酒厂家生产的,却也大方地印上了含有“青岛啤酒”的字样。例如,一名为“×泉水”的啤酒,外包装印着“青岛国际啤酒节”字样,让人感觉是啤酒,拆开却发现实为潍坊某饮料厂灌装饮料。 芝罘区工商分局消保科刘科长介绍,根据相关法规,“商品文字、图案、色彩及排列组合,作近似使用,造成与他人知名商标相混淆”,将涉嫌“装潢仿造”,属于违法侵权行为,市民可到工商部门举报。(刘辉 诗星)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