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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抑人口出生高峰 烟台人口出生预警制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8:31 水母网

  水母网1月8日讯随着20世纪80年代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孩子陆续进入婚育期,我国自2005年开始进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为了确保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在我市平稳过渡,防止人口出生大起大落,烟台市人口出生预警制度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我市预警制度的内容包括当年人口出生预计和当年已出生人数、未来几年人口结构变动分析和未来生育旺盛期人数分析、出生婴儿性别比和子女上学就业情况、群众生育意愿调查结果等。根据人口生育的特点,人口出生预警时间定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1月份预警侧重当年人口出生形势分析,7月份预警侧重下年度人口出生预测,预警信息的发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定期在媒体发布等两种形式进行。实施人口预警制度,能发挥人口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有效引导群众在知情的前提下,科学选择生育时间,确保我市低生育水平稳定和全国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在我市平稳过渡。(新国少君)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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