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商吴灵委被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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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8:4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董小军通讯员陈海滨)因诈骗客户巨额房款而轰动全省房产中介业的镇海雄镇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灵委,昨天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吴灵委的罪名共有三项: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和诈骗罪。该公司副经理姚侃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两人的犯罪金额共达539万元。 据了解,今年28岁的吴灵委除担任宁波市镇海雄镇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同时又担任宁波江北永成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经理,而姚侃是这两家公司的副经理。由于经营不善,到2003年下半年时这两家公司已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客户的房款。此时,吴灵委与姚侃进行了精心策划,在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底共8个多月的时间里,两人以两个公司的名义,继续与房屋买卖客户签订《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在合同履行中,两人在收取了买方的部分房款后,却拖着不支付给卖方,从而骗取了客户17套房屋的款项共计人民币242.7万元。 这个案件被揭露后,一度震惊全省房产中介业,此后,宁波又发生了多起相类似的案件,引发了整个房地产中介业的信任危机。 另据法院调查,吴灵委、姚侃两人还用伪造的房屋他项权证诈骗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贷款5次,共骗取人民币125.5万元。他们又以急需周转资金为借口,共同诈骗他人资金13次,计人民币170.8万元。法院据此判决两人犯有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据了解,两人的全部犯罪金额达539万元,他们将这些赃款全都用于了还债和个人挥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