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6500余万 首犯陈狄一审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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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9:12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贺信 通讯员/杜晓辉 苏碧映)原连山县天鹅湖生态旅游管理区原副主任陈狄、连山县中国旅行社法人代表韦家扬、连山县福堂山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驻广州办事处总经理陈月生,采用虚假宣传、承诺支付高额回报等欺诈手段,在2002年3月至2003年9月间先后两次在广州大肆非法集资,1305名投资人被骗款项达6500余万元。近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3人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其余7名被告分别被判6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1年10月,韦家扬以其承包的连山县中国旅行社的名义,向连山县计划局等部门申报立项开发天鹅湖生态旅游。韦家扬、陈狄和陈杰签订《合作协议》,一场骗局由此开场。陈狄、韦家扬、陈杰等人通过天鹅湖管理区驻广州办事处,采取承诺支付高额回报等欺诈手段,于2002年3月至2003年9月间向499名投资人集资2900多万元。他们又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山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广州诱使806名投资人以每千瓦时1.5万元的价格向福堂山区公司购买用电券,共非法集资364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