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益捐赠后如何计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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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9:18 龙虎网 |
【龙虎网讯】南京市税务官员昨天表示,税法为支持企业从事公益救济活动,允许纳税人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全额或一定比例的税前扣除。如企业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会捐赠,可全额扣除;如企业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灾区捐赠,可将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企业为1.5%)以内部分进行税前扣除。但是企业直接捐赠则不能在税前扣除限额。 税务人员举例,某贸易公司2004年纳税调整前所得为200万元,2004年底通过民政厅向海啸灾区捐款10万元。该行为属一般性公益救济捐赠,扣除限额为200×3%=6万元,而该公司实际捐款额为10万元大于扣除限额6万元,则其余4万元不能作税前扣除处理。 作者:树华 鲍平 钱晓敏 (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