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太原市建立起防止拖欠工程款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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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9:29 新华网 |
山西如果在工程开工时就能有效地杜绝拖欠工程款现象,就能更好地解决年底让人头疼的催要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日前,记者从太原市相关部门获悉,太原市已经建立起了一套这样的机制。 这套机制包括三个部分,首先是改革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的支付方式。 工程款拨付实行由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向中标的建筑施工企业拨付,杜绝了建设单位截留、挪用、克扣工程款;其次是严格项目资本金制度。新建工程在办理项目报建手续时,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凡是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最后是加大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太原市专门成立了建设项目流动检查组,每天深入各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并受理拖欠款举报。凡是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且超过约定时间3个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施工许可证》,恢复拨款后才能发还。(完)(记者岳晓洁)网络编辑:黄运增(来源:太原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