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新举措 鼓励从事个体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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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9:40 水母网 |
本报济南1月7日讯济南市政府今天发出通知,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以及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鼓励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根据规定免交市场管理费。 通知同时要求,规范各类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控制规模并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同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逐步建立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的信用制度,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利用招聘进行欺诈活动、损害毕业生权益的,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