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产品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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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0:0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近日,卫生部做出了《关于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的再次通报》,通报指出:“酸价超标的金龙鱼大豆色拉油、福临门大豆色拉油和金象大豆色拉油是一些零售经营单位经销的特定批次的产品。本次国家抽查还同时在全国对其他6个批次金龙鱼大豆色拉油、4个批次福临门纯正大豆色拉油和3个批次金象大豆色拉油进行了抽检,各项抽检指标均为合格。因此,不能排除部分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经营环节操作不当造成的”。此次通报,使食用油的安全问题再次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报记者今日连线采访了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质监部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2004年12月31日下午,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市新一佳、麦德龙、沃尔玛、家润多、华银旺和等各大超市陈列销售的金龙鱼系列食用油展开了大范围的质量检查。特别对在报道中提到的“金龙鱼”大豆色拉油进行了全面复检。复查结果为:酸价指标为0.086,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到目前为止我省尚未发现任何不合格的“金龙鱼”产品批次。 据业内人士介绍,食用植物油出现酸价超标的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过了保质期,二是在运输和销售的过程中储存不当。由于卫生部通报的同一批次的“金龙鱼”大豆色拉油产品在出厂时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单位的品质检验,并且各项指标包括酸价指标均显示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对于卫生部通报的本批次“金龙鱼”问题产品回收后复检仍未发现不合格,所以,本批次“金龙鱼”大豆油的生产厂商营口渤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已经派出技术专家赶往抽检机构吉林省预防控制中心,了解此次抽检的环境、设备和相关具体问题,以确认此批次产品抽检酸价超标的具体原因。并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复检请求。 本省(市)质监部门将会密切关注食用油的质量问题,并将有针对性地对省内超市、副食品店内的食用植物油经销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将立即处理。相关部门表示一定要做好工作,确保市民吃上放心油,希望市民们不要恐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