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察厅:春节期间 严禁公款拜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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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0:25 新华网 |
记者昨日获悉,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要加强廉洁自律,过一个祥和、欢乐、文明的春节。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一次加强廉洁自律、保持艰苦奋斗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自觉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践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按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本地、本部门的管理。 要继续落实“严禁领导干部收受下级、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收受领导干部的下级、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严禁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送现金、有价证券”的规定,杜绝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 要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严禁巧立名目私分公款、滥发钱物,或以各种名义为领导干部发钱送物;单位与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拜年、宴请;基层单位不得到上级机关所在地请客送礼;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保证公车公用,严禁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违规使用公车外出探亲访友、休闲旅游。 通知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察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典型,取得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完)(记者若乔实习生王冕)(来源:成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