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最大的淫秽电影网站案终审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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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1:16 新华网 |
新华网福州1月8日电(苏杰 胡苏)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近日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淫秽电影网站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以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6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10-15年,并处以5-30万元罚金。 2003年3月至2004年7月,被告人吴华勇未经审批,租用他人的服务器,陆续开办中影网、帝亿影院等7个电影网站,通过发展会员收取费用牟利。他在7个网站均存放了复制的淫秽影片供会员在线观看和下载,共发展会员4294人,非法收入达80余万元。经鉴定,2003年3月1日至2004年7月7日,吴华勇所经营的网站共提供了复制的232部淫秽影片供会员在线观看和下载,仅其中41部的访问记录就高达88万多人次。在此期间,吴华勇以700-1000元不等的月薪先后雇佣林恒乐、周艳红、李珍等人为其网站工作,林恒乐等人明知吴的电影网站在传播淫秽影片,仍然为他工作。 被告人许志峰作为上海市原色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将公司的9台服务器租给吴华勇开办网站,并接受了吴提供的帐号和密码,上网浏览中影网的影片内容。他明知吴的网站传播淫秽影片,却继续为其提供服务器。2004年7月1日,上海警方要求其公司协查案件,并且不得通知吴华勇,但许志峰却将有关情况透露给吴,并于7月9日帮助他毁灭证据。 2004年1月至7月,被告人马晖开办了星彤娱乐电影下载网站,内有淫秽影片1127部,共发展会员245人,非法收入达2.5万多元。经鉴定,仅2004年7月5日至14日就有1.9万多人次下载他提供的淫秽电影。而吴华勇7个电影网站的部分淫秽影片就是从马晖开办的电影网站下载的。 2004年9月,福建省福清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华勇、马晖、许志峰犯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15年、14年、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元、20万元、15万元;被告人林恒乐、周艳红、李珍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1年、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5万元、5万元。一审判决后,6名被告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完)(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