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忠之妻领刑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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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3:56 兰州晨报 |
“贪内助”伙同丈夫共同受贿120万 王怀忠之妻领刑10年 本报讯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对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之妻韩桂荣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韩桂荣有期徒刑10年。 2004年2月12日上午,王怀忠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 被告人韩桂荣,原系安徽省阜阳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 1999年1月至1999年5月,被告人韩桂荣向其丈夫王怀忠转达阜阳龙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萍、总经理卢强(马萍丈夫)的请托事项,要求王怀忠帮助解决该公司与白金汉宫大酒店纠纷等问题,王怀忠接受请托后,利用其担任中共阜阳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龙腾公司谋取利益。事后,韩桂荣、王怀忠共同收受马萍、卢强人民币80万元。 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期间,被告人韩桂荣向其丈夫王怀忠转达阜阳东方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周伟的请托事项,要求王怀忠协调解决该公司贷款等问题,王怀忠接受请托后,为周伟协调解决贷款。事后,韩桂荣、王怀忠共同收受周伟人民币共计40万元。(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