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未管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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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22:09 红网 |
红网长沙1月8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李卓慧袁竞)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来好消息: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据悉,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派驻检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监所检察工作向前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 2001年初,该院在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简称省未管所)检察室外设立了“检务公开”宣传橱窗,使监管场所对驻所检察工作有一个动态的全面了宣传橱窗,使监管场所对驻所检察工作有一个动态的全面了解。2003年1月,该院又在未管所监区内5个院子分别设立了“检务公开”宣传栏,将有关检务公开的内容予以刊登,使“检务公开”不仅面向管教干警,而且面向所有服刑人员。 1999年,该院驻未管所检察室推出了罪犯离所前谈话制度,该制度通过驻所干警对即将刑满离所的罪犯进行谈话,达到发现监管改造的漏洞的目的。2003年,该院又进一步完善了该制度,除重点犯个别谈话外,对普通离所犯每人发放一份离所罪犯调查表,既减轻了干警的工作强度,又有助于使这一制度取得实际效果;此外,他们还建立了罪犯家属接待制度,每周三作为检察室的接待日,由驻所干警着装在接见室接待罪犯家属,接受控告、申诉、举报和进行法律政策咨询。 2003年6月,该院驻未管所检察室在全省第一家实现《监狱检察信息管理系统》与《监狱管理信息系统》互通互连。 在监督工作中,该院始终把刑罚执行监督作为驻所检察工作的重点,把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审批监督和违法预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两年来,驻省未管所检察室在参加该所减刑、释、保外就医的研究例会上,共提出不予减刑意见260人,均被少管所采纳;在出席减刑、假释听证庭审中,建议法院降低减刑幅度361人均被法院采纳;纠正假释不当3人次;在对未管所拟报保外就医的罪犯审查后,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4名罪犯,口头建设未管所不予保外就医,均被采纳。(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 李卓慧袁竞)(编辑:阿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