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去年安置6万余残疾人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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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2:37 济南日报 |
本报1月8日讯(记者 张科)今天从省残联获悉,2004年我省共安置6万余名残疾人就业,收取就业保障金9590多万元。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给残疾人技术培训、个人创业等提供财力保障,从2004年1月起,我省开始由各级地税机关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