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用警车护送大额取款人涉嫌滥用行政资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3:28 红网

  由于两抢案件高发,湖州市南浔警方最近出台措施:群众在银行取完钱后,只要超过5万元的,可叫警车全程护送。但这一做法日前遭到省公安厅的否定。(《青年时报》1月7日)

  警方措施的出台和省厅的否定都引起了较大的社会争论。笔者认为,南浔警方的出发点体现了便民政府、执法为民的意愿,但是,警车护送大额取款人的做法却明显有失政府行为的基本公平要求,涉嫌滥用行政资源。

  警力作为国家力量的一部分,其行为天然地代表政府的价值取向和偏好。公平公正是政府行为的重要价值标准,是公权力有别于其他权力的重要标志。因此,公安警察力量需要保证的是包括每个公民在内的社会整体的稳定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并为达此目的而救公民于急难。公平在这里的含义就是,所有公民应该公平地享有公安警察的平等保护。具体到取款者来说,不论取钱是5万还是4万,在同一个地方,遭抢劫的客观上的可能性都是一样的,超过5万的大额取款者并非就一定是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而需要更多的救助和保护。若按照有被抢的可能则需要警力保护的逻辑,那么警方就该为所有提出需要的取款者提供保护,而有限的警力资源不可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只为取款5万以上的人提供特别保护就有失公平。

  警车护送大额取款者的做法在损害警方和政府公平形象的同时,还浪费、滥用了有限的行政资源。政府的资源来自社会,必须为全社会服务。有限的公共警力资源成了部分大额取款人的私人护卫,必然影响对创建整个社会安全环境的投入,动摇社会总体治安之“本”,同时造成“取钱都需要警察保护”的表象,引起社会恐慌。

  问题的出路在于政府准确认识自身职能的定位和资源的不足,从涉足个人特别护卫的误区中撤出身来。政府和社会应该各有分工。代表政府的公安警察力量应该致力于公共安全的维护和紧急事件的救助;护送取款人这种个人特别护卫业务应该由非政府组织,例如保安公司,按照市场原则来组织实施。需要特别护卫的,按照市场价格从保安公司购买服务。政府应该许可并通过法律法规监管保安公司等非政府组织合法经营金融护卫业务,而不是事必亲躬,导致自身的失位和失职。

  对于解决大额现金被抢的问题,政府部门除了增大警力投入外还可以探讨其他的更有效的途径。例如倡导使用支票、信用卡和银行转帐交易,甚至立法杜绝某一数额(如5万元)以上的现金支付,都可能有效降低大额现金抢劫等相关犯罪的发生率。(稿源:红网)(作者:胡俊)(编辑:杨国炜)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元旦节
元旦和弦铃声专题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