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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缘何成了贪官“失贞”的高发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3:28 红网

  “逢年过节贪官最易‘犯事’。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过一个廉洁自律、问心无愧、夜半敲门心不惊的春节。”1月4日,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在“2005年江苏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针对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警示全省干部要清廉自守,严防收受贿赂、违纪违法。(2005年元月5日《新华网》)

  近年来,“年关”成了贪官“失贞”的高发期。日前江苏曝光的三起腐败大案,均与“年关”有染——原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双成就在2004年春节期间,顶风收受了代币券一万元;原南京市农林局副局长郑崇新在担任六合县副县长、县长期间,17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6.3万元及情侣表一对、金箔画一幅,其中10次发生在春节;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徐国健收受原省交通厅长章俊元200多万元巨额贿赂,也发生在2004年春节期间。来自北京检察院一份权威统计显示,有五分之一的贪官是在年关时分“失身”的。

  其实,“年关”成为“节日腐败”的重灾区并非新生事物,古代就有这种官场陋规。以清代为例,当时官场盛行的“节寿礼”就是“节日腐败”的“标本”。每逢春节、端午、中秋,外官向京官送钱送物、下级向上级送钱送物蔚然成风。如今,一些现代官员将这种绵延千年的“节日腐败”不断“推陈出新”,在工作需要、人之常情、礼尚往来“外衣”的掩护下,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甚至直截了当地送现金、送存折,使节日送礼的“含金量”越来越高。这一切均发生在“年关”特有的其乐融融、喜庆吉祥的气氛中,送礼者冠冕堂皇、理由十足,收礼者乐而忘“廉”、心安“礼”得。

  俗话说得好,“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软”。人家“投之以桃”,你势必报之以“礼”,这是权钱交易的“游戏规则”。在热衷年关送礼的人群中,有的想通过领导的“权力庇护”,打通审批等关节,以小钱换大钱,取得更可观的经济回报;有的怀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期望日后在官职上能得到更快的升迁;还有的想得到领导的“权力照应”,谋取方方面面的社会利益。一些贪吃爱占、意志薄弱的领导干部,一旦被这些非份之“礼”套牢,将会被人“思”过没完,“拜“个没完,”求个没了,其结果是“钱财前门进,原则后门失”,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埋下了伏笔,给自己铸就了一双党纪政纪和法纪的枷锁。

  居官当知年关险,借机敛财惹祸端。近年媒体披露的腐败案例警示我们,不少“失贞”落马的贪官并非一开始就有意为之,大多是在“年关”中忘记了“廉关”,将正常的人情往来和包藏祸心的“贿赂”,全都“兼收并蓄”,一步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前车之鉴,后车之辙。我们党的干部,无论何时何地都应淡泊明志,严以律已。越是逢年过节,越要头脑清醒,心不贪、口不馋、手不伸。同时也要管好自己的家人,真正“守好自家门,看好自家人”,共同筑好“防腐堤”。如此,方能免遭年关“失贞”之祸,做到“夜半敲门心不惊”!(稿源:红网)(作者:高福生)(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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