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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虎”相斗,伤者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3:28 红网

  见过“横”的,没见过这么“横”的。昨天,西(安)宝(鸡)高速公路上,因三桥收费站工作人员未免一辆警车5元钱的路桥费,坐在该警车上的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副支队长竟命令多名交警,在西宝高速路入口处封闭交通达数十分钟,引起过往司机和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据2005年1月6日《华商报》报道)。

  事情很简单,一个要收费,一个不缴费。一个说此路是我开,收费正常;一个说此路归我管,应该免费。于是,驾驶员就和收费员交上了劲。双方僵持数分钟后,还是驾驶员高姿态,缴纳了路桥费,将车驶离收费站。本来事情应该到此为止,但坐在后坐的副支队长却越想越气,于是命令一下,先封了你再说。

  高速公路是公益性设施,属于公共资源。在高速公路收费涉及到经营者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对于收费问题当事人双方应该进行协商解决,而不能用封路做为处理问题的手段。有人戏称高速收费部门是“路老虎”,同理,管这路段的交警部门也是“路老虎”。先不说谁是谁非,且说这两“虎”相斗,必有一伤。这“一伤”就是大量无辜的过路车辆。封路事件反映了副支队长的思想道德非常底下,为自己的面子争斗,却让老百姓跟着受罪。过路车辆不能按时抵达目的地,试问一下,由此引起的损失应该有谁来赔?假如车上有须急救的病人,因封路发生意外,责任由该由谁担?区区5元钱的路桥费。对于副支队长来说根本是小菜一碟,之所以敢封路,就是因为一些交警的内心隐藏着刁蛮和霸气。在他们心目中,缺乏的是法纪和规则。由此可见,副支队长根本没有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只挂念着两个字:耍“横”!

  “公安,公安,心中只有‘公’,人民才能安;警察,警察,前面为什么加‘人民’二字?就是让我们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警察。”这是人民的好警察任长霞留下的一句朴实话语。任长霞为我们提供了一面镜子,在这面镜子前,这位副支队长应当自省、自警、自惭。

  历史的经验屡屡证明,任何不把公众利益当回事的人都应该为之付出相应的代价,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深深认识到公众利益的神圣不可侵犯,他们才有可能把公众利益当回事儿。

  碰巧的是,也是在1月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北京会见武警部队党委扩大会议全体人员并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强调: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着力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据2005年1月5日《人民日报》报道)。如此说来,这位副支队长可能会成为基层进行“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工作的反面活教材了。这也许这就是天意,谁让这位副支队长这么“横”呢?(稿源:红网)(作者:孔宪英)(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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