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河南省离休干部 医保机制基本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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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5:01 新华网 |
在过去的一年里,河南省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制度由过去的公费医疗制度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过渡。截至目前,河南省已有98%以上的市、县(区)及省直单位建立了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绝大多数离休干部纳入了应保参保范围。 2003年底,河南省成立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办公室,由老干部、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三部门相互协调负责制定政策,推动工作。各地成立相应机构,从资金征缴到资金管理形成了一系列有效制度和办法。 坚持“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确保”的原则,较好地解决医疗统筹的资金问题。行政和全供事业单位由财政解决,差供事业单位财政适当补贴后由单位直接按筹资标准缴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由单位直接按筹资标准缴纳。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认定,给予免缴或减缴待遇。 为使有效的资金更好地发挥作用,省离休医保办形成了“三二一”的管理办法,即明确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两个定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统一至医保办结算。伴随着新制度的建立,离休干部医疗信息管理系统投入使用。2004年4月,省离休医保办还与省医保中心计算机系统联网,实现了信息共享。(来源: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