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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经营粮必须建经营台账 违规可罚款至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7:25 水母网

  水母网1月9日讯记者昨天从市粮食局获悉,今后粮食经营者必须建立经营台账,并至少保留3年。粮食部门可以对违规者相应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0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涉案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处罚。(滕新书 杨玉清)

  责任编辑:姜莉

  (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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