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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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8:16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毕学文,通讯员江秀文报道:按照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市民政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在全市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活动。《通知》指出,为切实做好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活动,搞好民间捐款接收管理工作,我市成立了“淄博市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协调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和接收捐赠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慈善总会。此次捐赠活动由市慈善总会具体负责,除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的募捐活动外,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不得接收捐赠。捐赠活动要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搞行政命令或硬性摊派。捐赠以资金为主,一般不接收物资捐赠。《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捐赠款的管理。接收捐赠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务必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目清楚。要加强捐赠工作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