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河源市主要领导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严重违纪 张凯被开除党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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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9:25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贺信 通讯员/粤纪宣)省纪委新闻发言人昨日向媒体通报:中央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凯开除党籍处分。 据省纪委新闻发言人介绍,张凯于1992年至1995年任河源市委书记期间,支持港商蓝某的某科贸城项目,蓝某为表示感谢,送给张凯人民币7万元、港币11万元、美金4000元。1989年至2001年,张凯在任河源市主要领导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先后收受河源市公安局原局长曾天来等人所送人民币50万元、港币2万元、美金1万元。此外,张凯还有其他违纪错误。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中央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凯开除党籍处分。 日前,张凯已被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罢免其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潮州市人大常委会也已依法罢免其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