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政法系规定欠费生不能评优惹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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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9:30 新华网 |
争议焦点 宝鸡文理学院政法系有条不成文的规定:欠费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也不能领取奖学金 学生观点 评优标准应是综合素质 不应受欠费影响 据宝鸡文理学院政法系三年级的几位同学讲,虽然没见过书面的东西,但系里确有这方面的规定,因为他们宿舍就有综合排名在前几名的同学被取消了三好生资格。 一名被取消了三好生资格的学生难过地说:“我大二学年在班里的综合排名是第一,但因为欠费,被取消了资格。”他说:“作为贫困生,有时候我们比别人的压力更大,系里这样做确实不公平,没想到就因为经济困难,我连荣誉都得不到,我感到自己受到了歧视,心里很难过,我希望学校能给我们这些贫困生更多的激励,让我们看到更多的希望。”与他同班的、被取消了三好生资格的几名同学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 其他学生对此如何看待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未欠费学生,他们均表示,评三好和奖学金惟一的标准应该是学生的综合素质,相信欠费的同学都不是故意拖欠,所以不能因此影响欠费同学参与评优。 校方说法 不交费就不能注册 不注册不能评“三好” 7日下午,记者见到了该学院政法系党总支谢书记。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这位书记明确表示,学生不交费就不能注册,不注册就不能评三好学生;注册的学生国家才承认是正式大学生,只有正式的大学生才能享受有些荣誉。对于不是正式的学生考试成绩算不算?他说,那是教学上的事。当记者问他如果存在欠费生不能评三好生的现象,系里会采取什么措施时,这位书记坚持要记者到学院党委宣传部办理采访手续,采访只得中止。 据宝鸡文理学院政法系一欠费同学讲,每年系里注册时,必须要有交费单,欠费同学因此没有交费单,所以就没办法注册。(来源:华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