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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首次随法官查“老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9:46 南方都市报

  人大代表首次随法官查“老赖”

  一家建筑公司本来声称无钱,迫于执行压力愿意还债380万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刘佳通讯员穗法宣)广州市20名人大代表首次参加广州中院的执行搜查活动就收到了显著成效,记者昨天获悉,虽然1月5日执行当天法官在被执行单位保险柜中没搜查出一分钱,两天后,诉讼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允诺分批支付380万元给申请人。

  “新兴”提交账户只有千元

  1月5日上午,广州市20名人大代表首次参与了广州中院的执行搜查活动。被采取强制行动的“新兴公司”拖欠了400多万元的工程款项。据广州中院执行局的法官介绍,1997年该公司作为开发商,委托广州广南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广南公司”)承建广州环市西路某楼盘。但工程进行到中途,就因为新兴公司拖欠工程款而停工,后来虽然新兴公司陆续还款,但加上利息和各种手续费,仍欠1200余万元。

  为此,广南公司在2002年将对方告上法庭。2003年7月,双方经法院调解,同意由新兴公司支付800万元了结此案,但新兴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只给付了400万元,剩余的400万元至今未给。广州中院于去年3月对此案立案执行,新兴公司称,他们没什么财产可供执行,只有一些小的办公用品,场所是租的,汽车也没有。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名交回的财产申报表上,申报了两个银行账户,但存款总共才1000多元。

  广州中院决定依法对新兴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搜查,同时提取财务账册、凭证和上述查封房产、车辆的有关材料,以便进行审计评估。同时,广州中院还邀请了芳村区联组的20多名市人大代表参加这次搜查行动。

  达成执行协议半年还债

  1月5日,法官和人大代表一行人到了新兴公司的办公场所依法搜查后却发现,保险柜里没有财务账册和现金,只有一些不值钱的东西。广南公司与新兴公司初步同意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协商。法院责令被执行人于1月7日上午到法院来,如果到时双方仍未达成协议(至少是初步协议),则新兴公司务必带相关财务账册、3辆车以及房屋资料前来,以供进一步的执行所用。

  1月7日上午,新兴公司和广南公司在双方的上级主管单位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之下,自愿达成庭外和解协议:新兴公司自愿在今年1月30日和6月30日前,先后各清付100万元和余款280万元工程款给申请人;申请人向法院撤回对被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终止案件的执行并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双方的主管单位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担保被申请人的还款义务,并书面承诺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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