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这个“螃蟹”该怎么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09:56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从今年起,全省所有的旅客运输承运人必须购买太平洋寿险长沙分公司的“承运人责任险”或“营运客车车上人员综合险”,但对于这个属于财险范畴、年市场份额7000多万元的“蛋糕”,由寿险公司经营,业内却有不同意见。本报《太平洋寿险“试水”责任险受质疑》的报道(1月7日B1版),犹如一石激起千重浪,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创新”之举要慎重

  对太平洋寿险“试水”之举,保险业界德高望重的原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陈建祥发出无奈的感叹:“这就是‘地方特色’啊!”

  陈建祥告诉记者,保险法有明确规定,责任保险由财产险公司经营;就保险理论来说,责任险和意外险在指向受害人时是有交叉的地方,但意外险是一种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购买者是为自己或家人购买。判定是责任险还是意外险的标准,要看雇主是否对保险事故负有责任。也就是说,责任险就是要使老板对雇员负责、对相关老百姓负责。

  对于承诺给旅客的高额赔付金,陈建祥表示,要注意能否兑现,同时要警惕把高保险赔付转嫁到广大乘客身上去。

  “300万元没有放在我们账上”

  1月7日下午,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一位女性负责人率领企安科谢科长等多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该负责人介绍,该局是根据去年7月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为保障广大旅客群众和运输企业的利益,才推行这一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该局去年11月份,咨询了相关保险法规后,广邀省内的各个保险公司竞标,结果来了8家公司参加竞标,其中太平洋寿险公司保费最低,而保额高达26万元/人,是其他公司保额的10余倍,所以省公路运输管理局选择了太平洋寿险公司。

  对于太平洋寿险长沙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秦乐平所称“已打300万元到省运管局账上”一事,该负责人坚决否认。她告诉记者,该局为了防止以后承保车辆出现特大事故,而保险公司在赔付上拖赖拒赔,要求太平洋寿险公司在所收保费中提出5%(估计约300万元),存在太平洋寿险公司的一个专门银行账号上,钱还是该保险公司的,但是双重监管,即要动用这笔资金须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也签字同意。

  好事要办好

  强制所有旅客运输承运人投保责任险,这是一件大好事,是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因为受益的广大旅客,本报绝对是支持的。对具体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一定予以高度重视,好事一定要办好。本报记者颜海均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元旦节
元旦和弦铃声专题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