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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业成功须交服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0:2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读者声音“我是长沙市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前不久,我们学校举办了一场校园招聘会。在此次招聘会上,我找好了一份工作。近日,学校要我交钱,以分担学校举办这次招聘会所需要的费用。但据我所知,举办校园招聘会,很多学校并没有要学生交钱。”长沙市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李同学向本报反映。

  记者行动据了解,李同学所在的学校在2004年11月20日举办了这场校园招聘会,通过这次招聘会,李找到了一份工作。随后,学校通知李交400元钱,以分担这次校园招聘会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开支。此外,李打听得知,其他在这次招聘会上找到工作的同学也被学校要求交钱。

  长沙市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此次校园招聘会,省内外共有40多家招聘单位参加,招聘会各项开支比较大。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与省教育厅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分中心签定了合作协议的学校,可以向学生代收“择业成功服务费”,因此,该校让此次招聘会找到工作的学生交400元“择业成功服务费”。然后,这些钱要交到省教育厅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中心,这项收费都有国家规定的统一发票。

  记者从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获悉,200元/人至800元/人不等的“择业成功服务费”已经省物价局核准,并看到相关文件。据了解,“择业成功服务费”的服务内容包括:向委托者(毕业生)提供有效需求信息,有针对性地推介毕业生就业,并确保成功,达到毕业生预先意向要求。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推介就业单位付出的工资标准,在200元至800元幅度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未录聘成功的不得收费。本报记者陈月红实习生 周道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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