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账还做假账 谁宠坏了老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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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0: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称快 重拳惩治老赖,好! 少数赖皮视诚信为儿戏,藐视法律,败坏风气,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径可恶。广州中院对之实行强制手段,代表群众利益,合理合法,大快人心。 古人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老赖们是近视眼,打的是短期算盘。他们的逻辑是,坑蒙拐骗,过一天算一天,活一天混一天,没有明天,更谈不上未来,打一枪换一个位置,躲躲闪闪,见不得阳光。关键的是要建立有效监督机制,督促老赖们乖乖地认账,主动还清。例如依据单位实力设置欠款警戒线,超过一定数额即报警,不让老赖们有可乘之机。(林轩俊) 反思 别指望老赖良心发现 “老赖”是多年来纠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一个“顽疾”,其中有错综复杂的经济活动因素,但更多的是人为作祟。人为作祟中最大的归因,即是现代人的诚信缺失。一而再,再而三的协商或“强制执行”,都奈何不了“老赖们”的“赖”,无疑凸现了法律的软肋。即使最后不得不“破门查‘老赖’,撬柜寻账本”,可能也收获不大。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老赖们”之所以成“赖”敢“赖”,除了商业道德失落和为人诚信缺失这个主因外,还与我们的制度存在缺陷和“强制执行”不力大有关联。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诚信经济,有它一视同仁的“游戏规则”。按照“规则”,违反游戏规则的人就得当场逐出“游戏”,或者责令其遵守。然而,纵观多年来我们在处理这个问题时,遵守“规则”的人往往向违反“规则”的人妥协,再妥协。即便诉诸法律胜诉也“执行难”。当一次又一次的“强制执行”也难于解决问题时,法律的严肃性和威信就会大打折扣。如此一再妥协和“强制执行”,自然而然就培养出了一个个狡猾的“老赖”。 对付“老赖”,不能靠他们的良心发现和诚信回归,应重在制度强有力的“执行”。对“老赖”,要按照相关法规坚决处理,不能让他长久地“赖”下去;对“新赖”,要做到治“赖”于萌芽之中,决不能久拖成“赖”。否则,再多的“破门”和“撬柜”也无济于事。(曾诚) 盼望 人大代表常跟随执法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这对于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部分人大代表由于对一线执法工作缺乏必要的了解,忽略了执法工作中可能遭遇的困难和客观原因的束缚,仅强调既定目标的实现,致使一些提案和质询案存在纸上谈兵之嫌,而对执法部门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作为一名一线执法人员,笔者对此深有感触。 更为重要的是,诸如广州等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如果光听取执法部门的介绍和汇报而不亲临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则无异于闭门造车,出台的法规也可能因为脱离实际而缺乏可操作性。 因此,建议人大代表多多参与这类现场执法活动,从而提出更多贴近实际、更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陈彦佳)(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