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开选任100名人民陪审员 23至65岁均可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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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2:17 新华网 |
新华网厦门1月9日电(康淼、郑金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宣布向社会公开选任100名人民陪审员,只要是厦门市市民或常住厦门的中国公民,年满23周岁但不超过65周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就可以报名。 报名期限从1月7日开始到2月8日结束,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基层法院推荐;或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珍钮说,陪审员,通俗地说,就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我国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就是由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并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利的司法制度。实行陪审制度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通常做法,其主要目的在于体现司法民主。 朱珍钮表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一般会更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从而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而且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行业、各阶层,有利于完善法官的知识结构、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 目前,厦门全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人数不超过10位,只集中在思明、集美、海沧、同安四个基层法院,他们多数是退休教师、居委会的老同志等。厦门目前陪审员人数少、代表的阶层有限、没有来自各专业部门的专家等这些问题都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