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辆“天下无贼”牌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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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15:3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陈玉萍 林小姐买回自己失窃的自行车,去报案时却被告之买赃物是知法犯法(昨日《宁波晚报》)。 林小姐糊涂了。我和同事们聊起这事,大家也是越说越糊涂:一开始就是林小姐的不是,她不该买了新车还放在超市门口害小偷技痒,说不定那小偷还是第一次做贼,是林小姐的车太新诱发了他的犯罪萌芽呢。后来林小姐买二手车就更不对了,那不是在为小偷开拓销售渠道,进而鼓励他继续“努力”吗?那么,林小姐该买什么车呢? 年关将近,又是民工们返乡的时节,大多数民工兄弟带着他们辛勤劳动的果实踏上回乡的路。偏有那么一小撮赚不到或赚不够的“异己分子”把贼眼转得滴溜溜的想在回家前捞一把。于是,那些管理不严的老小区简陋的车棚便屡屡被光顾,电动车、自行车,不论新的旧的,好的坏的,不论白天黑夜,便屡屡地不翼而飞。一时间,弄得人心惶惶,似乎冯小刚把《天下无贼》号列车里的贼们都赶到了我们宁波。 虽然买一辆普通的自行车对大多数人而言不是太重的经济负担,但买一辆丢一辆,再买一辆再丢一辆,且不说累计的经济损失,光是心理的沮丧懊恼牢骚也关乎到一个城市的民生大事了。显然让贼们都去接受《天下无贼》的教育是不现实的,我们的城市也远没有那么发达便捷的公交线路让市民可以不用骑自行车、电动车便可以方便地去上班、上学、上街。于是,我们只能企盼有关部门能够在年关将近时像铲除牛皮癣一样来场有气势的“人民战争”。到那时,林小姐便可以买到一辆崭新的“天下无贼”牌自行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