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声调查:液化气站停供气 钢瓶损耗费有去无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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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20:56 红网 |
红网长沙1月9日讯 (记者山木)“长铁液化气站收我212元液化气钢瓶押金,现在他们不给我供气了,押金却不退给我。”12月22日,在长沙市铁路医院工作的何先生来帖本网《百姓呼声》反映。 据何先生介绍,2002年8月,他到长铁液化气站办了入户手续,当时气站收何先生212元液化气钢瓶押金。由于不久前《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通告》出台,长铁液化气站把何先生等住户全部转到长沙市液化气公司名下,不再供气,但何先生交给长铁液化气站的钢瓶押金却不予退还。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长铁液化气站,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通告》出台,他们将不再为用户供气。在何先生入户时他们的确收了212元入户费,但是当时跟何先生讲明了是使用10年的钢瓶损耗费而不是押金。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南云天律师事物所的刘新民律师,刘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何先生交的是押金,长铁液化气站就应该无条件退还其押金;但如果何先生交的是入户费,按照协议,使用期为10年,但何先生未能享受到液化气站10年的服务,而且液化气站违约在先,理应退还何先生的费用,并补偿其因违约产生的损失。(稿源:红网)(作者:山木)(编辑:阿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