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年欠款何时能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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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0:01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近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林工商公司职工向本报反映: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991年向该公司借款7万元,同年,法院将该公司申请执行所得的12万挪为他用,两笔共计近20余万元。每次公司人员找县法院还款,法院都以无钱为由至今未还。 2004年12月29日,记者来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据县林工商公司职工介绍:1991年5月15日,县人民法院因修建审判法庭资金未到位,向林工商公司借款10万元以作应急之用,并在借条上写明当年10月底还清所有借款。到了10月底,县法院只还了3万元,尚欠7万元未还。 1992年1月,林工商公司向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贞丰县白层供销社欠其公司的12余万元,县人民法院执行后,在没有与林工商公司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又将执行款12余万元挪作他用。 职工们说,林工商公司是以经营木材和油桐加工为主的小型森工企业。从1992年起,公司便开始向法院追讨欠款,由于当时公司效益还很好,也没把这笔欠款当回事,想着法院是政府的部门,一定会还的。可后来,公司业务逐年衰败,效益大不如从前。1998年,镇宁自治县又被划定为天然林工程保护县和生态建设重点县,全县每年伐木指标减少,公司的木材经营业务也陷入了困境。至此,公司年年亏损,入不敷出。 从1995年起,林工商公司的职工就开始走上了漫长的讨债之路,法院的院长换了几轮,但欠款却一直未能得以归还。每年到法院追款十多次,可得到的答复总是:“对不起你们,法院是借了你们公司的钱,但由于财力有限,没钱还给你们。” “这样的回答一直听了10多年。”职工们说。 1998年,林工商公司到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了该情况,希望能得到妥善的解决,中院答复让地方政府协调处理。 “法院没钱还也就算了,可是在2003年,法院将旧的办公楼卖了又修了新的办公楼,这不明明是有钱不还嘛。”职工们有些气愤地说。 在欠款讨不回的情况下,去年5月,林工商公司先后到镇宁自治县人大、县政府办公室、县政法委、县政府信访办反映了此事,目前还没得到明确答复。 林工商公司的会计告诉记者,1992年法院欠公司本金19余万元,如果按银行利息计算,现在本金加利息已有50多万元了。 职工们说,到现在为止,公司已经拖欠职工工资50多万元,同时,还有育苗工人的工资。在职职工每月只能发300元的生活费,有时还不能按时发放。 随后,记者来到了已搬到新修的办公大楼的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苏正贤对记者说:“法院的确欠了林工商公司的钱,但是何时能还款还不知道,因为现在法院没钱,就连新修的办公楼都还差200多万的工程款呢。” 记者问为何法院没钱还款还要修新的办公楼。 苏正贤说,修建新办公楼的费用是争取的国债资金,是为了响应“两庭建设”的需要而建设的。 采访中,苏正贤拿出了回复县信访办关于欠林工商公司款一事的复函,部分内容如下:“承蒙林工商公司(在修建原法院办公楼时)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院所借该公司的款项早就应当偿还,但由于资金短缺,财力有限,故拖至今日仍未还款,表示歉意。本院拟定在财力好转的情况下,于2005年上半年偿还一半,余下部分下半年全部还清。” 林工商公司职工告诉记者,如果法院一直不还款的话,他们将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而苏正贤则说:“按属地管理原则,林工商公司要起诉的话只能到镇宁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县法院又是被告,那该找什么地方来审理呢?”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贵阳市北斗星律师事务所范述喜律师,范律师说,一方面看金额,在安顺市,上了30万就要交中级法院审理,如此案本金没有达到30万,可连利息一起算总金额。第二,如果起诉当地法院,法院就是被告人,因此不能受理此案,必须移交上级法院裁决。 林工商职工说,本想把法院的欠款要回来可以解决一些困难,可没想到这么难,要了10多年的债就是要不回来。公司想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可法院本身就是执法者,人民法院是坚持正义、主持公道的,群众有难都要找法院,现在法院却欠着我们的钱不还,我们不知道该向哪里要钱了。 作者:杨静 胡雪乔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