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首次在中小学中实行“一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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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0:2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合肥晚报2004年秋季,我省选择32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包括原已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19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2004年新增的13个县(市、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繁昌县、凤台县、杜集区、固镇县、泗县、铜陵县、休宁县、当涂县、明光市。 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不久前联合发出了《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规定了我省2004年”一费制”收费标准。 首先实行“一费制”的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今年仍然执行原来的收费标准,具体为农村小学每学期每生95元,农村初中每学期每生155元住校生的住宿费每学期每生40元边远山区农村学生在校搭膳(蒸饭)费每学期每生10元。 (来源:合肥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