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部最后"通牒" 欠民工工资20日前必须还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0:24 东方网 |
东方网1月10日消息:离春节已不到一个月了,但仍有一部分民工等着拿一年的“血汗钱”返乡回家。记者昨日获悉,市劳动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单位已下了最后“通牒”,2003年以前拖欠的民工工资,必须在本月20日前还款完毕,2004年度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据了解,去年南京市共为2.34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047.82万元,其中为1.85万名民工追回工资3042.16万元。市劳动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戴登凯分析,建筑行业拖欠民工工资,其中因雇主有意拖欠的,其所占比例比较小,不到10%;绝大部分是由于行业运作特性导致的,具体表现在建筑企业发包、承包、转包、分包等整体链条中,常出现工程款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情况,或是实际工程规模大于计划规模,增项、改项多,最后使得结算时超过了当初预算,双方引起争议和互相扯皮。据统计,南京市网上申报涉及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项目共172个,截至去年12月20日,已经清理被拖欠工程款1.319亿元,涉及民工工资384.9万元。 “没有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戴登凯表示,为了确保民工拿到钱回家安心过年,他们与建设等部门相互配合,严肃查处互相推诿、扯皮的欠薪单位。此外,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全市企业单位进行诚信评价,根据测评评出A、B、C三个等级。存在拖欠工资现象且不接受整改的企业不但评不上先进,还要被列入“黑名单”,并从重处罚。选稿:小瑶来源:现代快报作者:项凤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