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抽查肉类食品 近七成火腿肠不合格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1:03 乌鲁木齐晚报 |
1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肉类食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在北京、天津、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等七个地方33家企业的58种火腿肠类肉类食品中,有近七成不合格。 抽查发现,肉类食品主要存在五大质量问题: 复合磷酸盐超标严重。本次抽查中有21种产品复合磷酸盐超标,是不合格最严重的项目。复合磷酸盐有一定的保水作用,很多企业为了增加出品率,过多使用磷酸盐,致使水分超标。 不按照规定乱加防腐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肉制品加工中可以添加防腐剂山梨酸或山梨酸钾,残留量肉灌肠制品要小于等于1.5g/kg。其它产品小于等于0.075g/kg,并且苯甲酸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抽查发现一些企业违反了这些规定。 着色剂超标现象比较多。本次抽查发现,有13种产品着色剂超过了标准要求,添加了着色剂胭脂红。 淀粉添加量过多。一些企业为了提高出品率,降低成本,淀粉添加量过多。 标签标注问题较多。在标签配料表中,很多企业没有标注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复合磷酸盐等。 质检总局同时公布了此次抽查肉类食品红黑榜。 :(责任编辑:张茜 写信) 作者:(都市消费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