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单位自治区级文明荣誉称号被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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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1:08 乌鲁木齐晚报 |
为维护自治区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声誉和严肃性,打破荣誉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自治区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质量,日前,自治区文明委决定撤销创建工作出现严重滑坡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两个行业、13个单位自治区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停发这些行业、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奖金,收回自治区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牌匾,并在全疆予以通报。 这两个行业和13个单位分别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塔城地区分行系统、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系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新疆华凌集团热力有限公司、昭苏县公安局、昭苏县宾馆、农业发展银行塔城地区分行、塔城地区师范学校、乌苏市幼儿园、昌吉州消防局、农业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农业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下野地支行、阿瓦提县石油公司、喀什地区交通局、农业银行叶城县支行。:(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新疆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