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能源短缺 岛内三座核电厂拟长使用年限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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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1:2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月10日电台“中研院长”李远哲日前向台当局建议,因全球能源短缺问题,岛内的3座核能电厂服役年限可能将由40年延长到60年。 据台湾媒体报道,李远哲指出,既有的核电厂除役时间有必要“延后”而非“提前”,且需大力研发省能和省电装置、以政策引导民众建立节约能源习惯,否则台湾地区在20年内将面临非常严重的能源危机。 台“原能会主委”欧阳敏盛称,李的说法贴近台湾现实状况,因为燃煤发电产生过量二氧化碳,台湾目前电力来源超过40%靠燃煤发电,而风力发电等再生能源仍无突破性技术出现,足以提供稳定电力来源,在此之前,核电厂二氧化碳排放量少,供电又稳定,为台湾电力供应上不可或缺的主角。 据了解,依照先前的规定,台湾的“核一”厂机组须提前于2010年及2011年除役,该厂系于1978年开始运转,至今服役时间已有26年多,如果台电延役计划时代顺利,“核一”厂将可运转到2038年。 经过与“原能会”初步协商,台电将依“核一”、“核二”、“核三”的顺序,分开执行核电厂老化管理及申请执照更新,其中“核一”为2004年至2007年,“核二”为2007年至2009年,“核三”为2009年至2011年。 此外,为配合核电厂使用年限增长,筹建中于三座核电厂内兴建的用过核燃料中期储存设施容量,将配合规划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