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念“紧箍咒”驾警车出台“十严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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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3:00 新华网 |
昨天上午,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五大队专门出台了民警驾驶警用车辆“十严禁”,并向社会通报,接受市民监督,监督电话是3550110。 昨天上午,记者在交巡警五大队看到,民警正在往警用车辆上张贴“十严禁”不干胶。记者看到,“十严禁”的内容为:严禁非紧急警务时鸣警报、闪警灯,严禁非紧急警务时闯禁行路、占用公交专用道,严禁非紧急警务时闯红灯,严禁非紧急警务时强行穿插、超越车辆,严禁驾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机,严禁违法停放车辆,严禁驾驶汽车不系安全带,严禁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严禁拒绝、阻碍交通管理,严禁有其他妨碍交通秩序的行为。(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