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启用预留账户付欠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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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1:40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日前,江苏省张家港市有关部门首次动用民工工资预留账户资金,支付80名民工欠薪。据统计,该市去年清理拖欠的民工工资总额7002多万元。 2003年初到2004年8月,朱彭金等80名外来民工在张家港某工程建设公司打工。期间,公司拖欠80名民工工资总额达23.7万元。后经张家港市监察局和社会调解服务中心调解,公司付了部分欠薪,尚有11.7万元未付。张家港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建设局和社保局决定动用民工工资预留账户,用于支付80名民工工资。 张家港市规定,所有建设工程的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的3%到5%(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存入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建设工程施工方,必须一次性把20万元存入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如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可从该账户中提取钱款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目前,张家港市工资预留账户资金达8000多万元。 (张纪萱) 《华东新闻》 (2005年01月1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