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有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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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2:3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城镇规划无消防的不予审批 今年各设区市所在地消火栓必须达国标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省政府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 该《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要同步制定、修订和实施消防规划,对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中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上级政府一律不予审批;消火栓建设力争每年增加1000只,今年,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消火栓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到2008年前,县级政府所在地消火栓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今明两年完成南昌市、九江市两支水上消防大队的组建工作,全面承担省内特别是长江、赣江水上消防救援和危险化学品船只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今年,全省消防特勤队、班装备全部达到配备标准,各消防站要按照国家标准,配足配齐个人防护装备;全省每年要增加70台消防车,并逐步更新超期服役的各类消防车辆;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专职、志愿义务消防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2005年,全省20%的社区建立义务消防队。(卓明亮戴保生)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