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浓硫酸泼伤导师研究生被判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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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3:4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兰州消息昨日上午,曾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硫酸泼向导师一案(本报曾有报道),经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后作出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罗郁有期徒刑8年。本案受害人梅教授未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2004年5月10日早8时20分左右,罗郁走到教学楼三楼走廊将事先准备好的装有浓硫酸的杯子从口袋里掏出泼向梅教授,致使梅教授左耳部、颈部等多处被灼伤,罗当日下午投案自首。据知情者透露,罗郁这样做一方面因毕业论文被卡,另一方面是因梅劝其去看心理医生产生逆反心理。L(任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