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村级换届选举经费不得向农民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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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4:58 新华网 |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11日电 目前,河南省第四届村民委员会3年任期已满。记者10日从河南省有关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本月开始进行河南省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并且规定村级换届选举经费不得向农民收取。 河南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河南省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村级换届选举经费不得向农民收取,各级政府要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村级换届选举经费,由村级负担,不得向农民收取。经济困难的村,由县、乡财政给予补助。 《通知》还强调要保证在选举中发扬民主,最大限度地让符合选举规定年龄的人参选。各级党委都要确定熟悉选举情况的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系统了解换届选举情况,引导农民群众选好候选人。(完)(河南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