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筹收入需引导(今日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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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5:3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廖廓 最近,团中央、全国学联等机构发布的《2004中国大学生消费与生活形态研究报告》披露,我国开始自筹收入的大学生已经占到了总数的七成,自筹收入平均水平达到491元、奖学金为374元,也就是说,大学生依靠自身努力获得的收入达865元,占学期费用的17.6%。自筹收入的渠道,主要是校内外打工,有的大学生甚至开始了自主创业。 这是一组喜人的数据,也是一个良好的趋势,表明当代大学生经济上追求自主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实际“造血能力”在逐步增长。通过不同方式的劳动,大学生不但筹集了部分学费,也提高了实践能力,加深了对社会的了解和认识。 当然,在校大学生自筹收入,毕竟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劳动,需要学校加以必要的引导和规范。一是不要影响了学习,如果为了挣钱而过多占用学习时间,难免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二是一定要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如果违法乱纪、不守规矩,就背离了自筹收入的本来目的,并会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带来不好的影响。 总之,只有在不影响学习和遵纪守法这两个前提下,大学生自筹收入的正面效益才能最大化。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11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