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应有度(经济漫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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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5: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顾仲阳 北京将从2月1日起试行《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对购物返券等7种商业促销行为做出了规范,以后商家再也不能实行抬价打折等“花式”促销手段了。 欣慰之余,还是有点担心,这种事后规范虽然及时必要,但毕竟不是一种长效机制。促销手段创新无止境,现在这7种促销行为规范了,那以后的“花式”促销是否会陷入“不规范———顾客吃亏受教育,某些商家短期得利———规范———新的不规范”的循环? 这个循环似乎很符合事物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规律,但细想一下,这并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玩“花式”促销的商家短期内敛聚了不少人气,赚了一些银子。但是新价签底下发现旧价签、“返券成了烦券”之后,多数顾客以后恐怕不敢再去花钱买类似的教训了;“花式”促销被揭穿后,对商家的商誉毁损也不小,这些自然也不是那些“玩花”的商家愿意看到的。 “玩花”的商家确实可能有自己的无奈和苦衷。如今商业时代,百货店、连锁超市、购物中心各种零售业态层出不穷,商业网点星罗棋布,国外零售巨头跑马圈地……竞争的加剧使零售业早早进入了微利时代,经营最好的百货商店年利润率也只有2%—5%。现实的压力使商家在促销手段上大做文章,不少商家“一不小心”玩出了“花”。 顾客是商家的衣食父母,竞争再激烈也不能拿他们开涮!商家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实现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力。营销自然也是一种竞争力,但“花式”促销肯定不是。微利时代还是有许多利润源可挖的,科学选址,供应链整合,物流、内部管理成本的降低等等都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微利时代全面考验商家。我们的商家要加强自律,别再饮鸩止渴地拿顾客开涮,还是多下点功夫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吧!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11日 第六版) |